廣化老和尚紀念共修會

廣化老和尚‧行誼錄

4.略記 廣化律師的持戒行誼與弘戒精神(上)
編輯委員會
「戒律」,是 廣化律師終生用以振興佛教的主要樞紐,也是 廣公待人處事的準則。可以說,老人家以全部生命在奉行、弘揚戒律。欲記其持戒行誼與弘戒精神,真有「記不盡」的感覺。只能舉出犖犖大者數端,分上下二文,以饗學人,見一代大德之高風典範,並發思齊之志向。
 
  一、戒殺護生、仁民愛物:由於 廣公身受出家前食肉餘殃的苦報,深感殺業於己於物均是莫大的損害,故除了現身說法,將自己跌斷腿的前因後果、重報輕受的經過公諸於世,警策大眾,戒殺茹素,免蹈覆轍。更集經論中有關戒殺的篇章、祖師大德的戒殺放生文,附於書後,集成《素食的利益》。此書刊行量達數十萬冊,流通廣泛,本島素食者多受其啟發。
 
  廣公除了普勸大眾戒殺茹素,免受口腹之慾的禍殃。甚至對於信眾行醫處方,也引多則典故,力勸「不可以生物為藥治病」。今錄二則於下,代 廣公贈文予行醫之士,作為警訓。 
  文一:
  《太平廣記》桓闓事陶隱君,為執役。將昇天,陶曰:吾修道至勤,何淹延在世?願為訪之。闓越三日降陶室,曰:君之陰功著矣!所修《本草》,以虻、蟲、水蛭為藥,功雖及人,而害物命,以此遲滯。陶乃以草木之可代物命者,著《別行本草》,後果以解形得道。然則殺微物以益人,尚干天譴,物命可不惜乎哉!
  右錄陶弘景居士以生物為藥治病,遂至淹遲昇解,以為□□居士行醫處方之警訓。廣化手書於庚申年端午日。
 
  文二:
  「醫戒殺生」:陶隱君取生物為藥,遂淹滯其上昇。夫殺生以滋口腹,誠為不可,損物命以全人命,宜若無罪焉?不知貴人賤畜,常情則然,而非諸佛菩薩平等之心也。殺一命、活一命,仁者不為。而況死生分定,未必其能活乎,則徒增冤報耳。抱病者熟思之!業醫者熟思之!
 
  右錄蓮池大師《竹窗二筆》記事一則,以為□□居士明年行醫開業處方警惕。抱慚山僧釋廣化書。六十九年五月三日
 
  由上二則錄文,可見 廣公對微細物命的平等護惜。這種仁民愛物的胸懷,正是 廣公成為一代大德的特質所在。
 
  二、信行戒法、不循私情:戒法對 廣公而言,已內化成為性格的一部分,不僅自然而然的流露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,於待人處事的當下,也是以戒法為準則,絲毫不因為人情而鬆懈對戒法的尊重。例如有一次,佛學院裡一位重要職事,因小病吃錯藥,而引起全身痙攣。當時有很多人在那裡,而山下正覺寺的女眾,也正好因為有事上山,看到這種情形,就準備要和她們熟悉的醫生聯絡,請教如何處理。後來 廣公知道了這件事,就請人處理,並請女眾應該馬上離開,因為天色已晚。儘管當時 廣公與這位職事有著深厚的互信道誼,彼此又相知相敬,但老人家絕對不會因為私人交情而鬆懈對戒法的持守。 廣公這看似不通人情的做法,其實才真正是顧及大眾更重要的法身慧命。
 
  又有一次,是正覺寺的老住持將要往生的時候,寺內有一位優婆夷,單獨上山請 廣公幫忙差人助念。由於正是早齋過後,大眾師都去出坡,只有 廣公一個人在方丈寮。那位優婆夷要找 廣公,其他法師請她稍等再陪她進去,可是她卻等不及,就逕自去方丈寮了。大家正在忙,突然聽到一個聲音,很大聲的呵斥:「出去!」這個聲音嚇到其他法師,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見老人家這麼大聲過,趕忙跑過去看是怎麼回事,只見那位優婆夷臉色蒼白的跑出來。原來在戒律上規定,男女不可以單獨相處在同一個室內,即使尼眾有事上山請教問題,也該結伴而行。儘管那位優婆夷是山下的鄰居,也不可以例外。
 
  三、行止如儀、不雜男女: 廣公從來就非常重視這一點。由於大家都還只是生死凡夫,輪迴的習氣深重,若不防微杜漸,恐因小戒疏忽而危及重戒。所以老人家終生不剃女徒,並極力呼籲「男女不共住」、「不同室而止」、「不同舟車而載」。
 
  早期, 廣公在靈隱寺辦學的時候,有女眾要學習佛法,旁聽課程,不能與男眾在同一教室,必須在另一間,隔著一道牆,聽那由窗戶傳進來的聲音而已。到了南普陀佛學院,雖因物資艱困,有些事務仍由國強法師的女弟子在幫忙,但 廣公依然堅持各別活動的區域。
 
  民國七十一年以後,由於因緣轉變, 廣公與南普陀佛學院的學僧南遷到美濃雷音寺。原本依止安居的尼眾,遠道而來請教誡的仍然為數不少。有一次,台北數位尼眾與女居士南下到雷音寺,請示 廣公有關戒學的問題。在山下巧遇老人家外出看病,正要回寺。 廣公見到尼眾,即請侍者傳話:「女眾另外請車。」當時女眾人數不是剛好一輛車可載得完,而老人家依然堅持要女眾再請輛車,也不可坐男眾的車。進了山門後, 廣公要比丘僧先行入寺,稍待一會兒,尼眾方可入內請教問題,避免與男子行跡相尋。 廣公為了防護後學的道心、堅持戒法的教示、矯正日制時代殘留的遺毒,故不得不特別用心對治了。
 
  四、堅持禁戒、寧死不犯:太平無事、身心安和之時,要求行止合乎律儀,是比較可以做得到的事。但若處顛沛困頓之際,還能堅持禁戒,這才看得出工夫,這才是真佛子。以下試舉戒律中,只要是佛弟子都應持守的「不非時食」戒(從在家五戒、八關齌戒、菩薩戒,或出家的十戒、式叉摩那戒、具足戒、菩薩戒,直至成佛,都包括這條「不非時食」戒。詳細解說請參《戒學淺談》頁三○二 三三○),看 廣公對此戒堅持的毅力。
 
  民國四十四年四月, 廣公還是在家居士的身分,即於台北十普寺求受在家菩薩戒,爾後即注意持守。同年八月一日,適逢古曆六月十五日, 廣公因事務繁忙,至過午還進食桂圓數粒。當下驚覺,痛苦萬分。隔日,即在佛前自割胸肉一片,供佛贖罪(見《親筆日記》頁一九三)。以這種驚心動魄的行為來懺悔過愆,正是老人家護念戒法的決心。這種決心,在 廣公出家以後的歲月中,愈形明顯,所以能感得無作戒體的任運防護。下面舉老人家自述的一則故事以說明之:
 
  「這個事情是發生在民國六十三年閉關的時候,不小心摔斷了腿,就要常常去看醫生,從南投到台北榮總去。有一天,從南投出發的時候,又刮風又下大雨,早上只喝了一碗豆漿就上路,到台北的時候已經過午了。真是又餓又渴又累,於是就起煩惱了,想想自己從出家到現在,都是認真在修行,結果落得今天這種下場,我不管了,我一定要吃飯。結果當第一口飯放進嘴裡時,我在家時鑲的一顆假牙就在這時候鬆動出來,卡住了,不能吃,用手去拔也拔不掉。我當下痛哭流涕,知道佛菩薩還是要我的,不要我犯戒。於是就把飯吐出來,不吃了。結果第二天早上,要用早齋的時候,我正愁著要怎麼辦,那顆假牙卻自己掉下來了。這就是戒體在作用,平常看不出來,可是當您要犯戒的時候,它就會阻止,不讓您犯,而發生了它的功用。有了那次經驗以後,當然就會很注意戒體了。」
 
  由於老人家親身經驗了戒體的功用,此後更是謹慎防護。曾發願說:「寧可持戒而死,絕不破戒而生。」所以即使身處病苦困頓之中,亦絲毫不放鬆對戒律的持守。如民國七十五年八月, 廣公為了人工髖關節的置換,遠走花蓮慈濟醫院手術。在手術治療期間,主治大夫及院方多人,見老人家手術之後仍在持午,恐孱弱的病軀不堪負荷,影響復原,遂紛紛勸老人家要進食。 廣公不為所動,依然「過午不食」。雖然主治大夫在當時頗有微言,但老人家是寧捨生命,也不輕易開緣的。這種對戒法的尊重與堅持,正是給予後學一個最佳的示範與最好的榜樣。
 
  五、利和同均、有福共享:南普陀寺是一個「六和敬」的僧團, 廣公並不因為自己是住持、是院長,就享有特殊待遇或是「別眾食」。平日若是因為配藥,須要用到常住的鹽或薑,老人家必定請侍者先拿錢去放到三聖殿的大磬內,補貼常住,避免侵損常住物。若是遇到有人供養物品,不論珍貴與否,一律拿出供眾。有一次,有人供養老人家一盒長毛果,早期的水果種類很少,這盒長毛果是大陸進口的,算是稀奇珍貴了, 廣公還是請侍者拿出去分配,出家眾每人一個,淨人二人共分一個。
 
  還有一次,那時候剛開放進口水蜜桃,有信眾要供養老和尚,但也準備了大眾僧一人一個,另外裝了一盒較大的供養老人家。當呈上去的時候,老人家馬上說:「供養大眾僧。」來者回答:「大眾僧一人一個,都有了。」老人家默然。水果如此,即使天字號的人蔘,老人家依然拿去「供養大眾僧」。
 
  供養的物品數量足夠時,當然平均分配,若是只有幾個蘋果,又如何處理呢?假如用行堂的方法,先從上座行起,上座拿了,後面的人就沒有份。對於這種情況, 廣公的指示是將蘋果切成碎片,放到菜裡去炒一炒,或是放到稀飯裡去和一和,大家都有份,真正做到利和同均、有福共享的境地。
 
  由於 廣公自受戒以後,即每日讀誦《比丘戒本》、《菩薩戒本》,所以對於佛陀的教示、戒律的規範,已融成生命中自然的性格表現了,在日常生活的尋常處、在點點滴滴的待人處事中,往往流露出種種不尋常的德行光輝。誠如《事鈔》所云:「…威儀行成,隨所施造,動則稱法,美德光顯。」我們無法窺知他老人家的德行全貌,但從平實的事相作持上,更令人佩服那已達爐火純青的持戒工夫。老人家能夠攝受這麼多年輕比丘共聚一堂,這股力量原是從持戒中來的啊!

 
     —錄自《僧伽》第八卷第四期